他好像把我當成了被搶過來的女人,笨拙的,愚蠢的,用對哄智障的眼神與言語對待我。
不過......
我也很喜歡他。
怎麼會有天生就純白無暇的傻子呢?
怎麼會有在毒窟里還一遍遍教人讀書念字的傻子呢?
怎麼會有.....
怎麼會明明知道我是一個貪生怕死,貪慕虛榮,心狠手辣的女人後,仍然不顧一切接近我的傻子呢?
我不知道,我不懂。
但我,確實做了一件蠢事。
我配合他搗毀了那個窩點,我想看他撕破那張偽善的臉,將我逮捕入獄的模樣。
你知道的,你肯定知道那種感覺的,畢竟你身上有我一半的血脈。
你肯定知道這種,抓心撓肝,比起入獄,比起皮肉之苦,比起馬上就會死亡,還要煎熬且痛苦的感覺。
我太想看見他離開我的模樣了。
但是,沒有。
沒有,他沒有離開,沒有舉報我。
相反,那天之後,他就辭職,離開了原本即將一路順遂的前程。
真是奇妙。
這種人,這種名為『愛』的東西,可真是奇妙。
我認命了。
不,不能這麼說,應該說,我認下他就是我的命了。
如果不出意外,我們會有一個家,一個或是幾個的孩子,兩份拼死拼活,累的半死,卻只夠勉強活口的微薄薪水。
我其實已經在想怎麼避開他,多弄些錢,以後好維持我們的生活了。
但......
沒錯,又是一個但是。
但是他,死了。
死的毫無預兆。
那天我肚子疼,要生產,還沒生下你,就沒了力氣,醫生說吃點東西補充力氣,我說想喝粥,他說他去買,然後就躺在了那條無人問津的小巷子裡。
手裡還僅僅的握著那碗粥的袋子。
我報了警,然後見到了兇手想告訴我的兇手,一切滑稽的就像是在演一場上世紀才有的默劇。
但是,我認了。
我甚至連屍體都沒要。
不然,我們沒有辦法離開哪裡。
.......
他應該是去買粥的,他明明是應該去買粥的。
就是不知道為什麼,笨得要死,買個粥買了十幾年還沒回來。
我應該去找找他的。
是的,應該去找找的。
不然,我不甘心,我不甘心。
該死,我真的很討厭,很討厭粥啊!
為什麼,憑什麼我已經準備好與他白頭偕老,卻被拋下了。
.......
哦,不寫到這裡我都差點忘記了。
被拋下的不僅僅有我,還有你。
唉,你要是個男孩子就好了啊。
哪怕讓他知道世上多一個人會像他也好啊.....
說不定那時你一出生,他看到是個男孩,也能撐住一口氣......
好吧,這是不可能的,你出生時候他應該就已經死了。
這些都是騙人的假話。
我只是單純的厭惡你,像在厭惡鏡中的自己而已。
你也很討厭我,對吧?
說你討厭我吧,說你像我討厭你一樣討厭我吧。
你知道的,我不會後悔,也不會回頭的。
.......
這信怎麼這麼長,怎麼無論怎麼寫也寫不完.....
好吧,那我再寫一些吧。
那天的事情,你也蠻配合啊,居然還知道給我暗示對方有家底。
嘖,我說什麼來著,你個沒心肝的東西,永遠不會懂什麼是感情,永遠是個禍害,永遠.....像我。
五十萬,五十萬,嘖。
我給你留了些,表,金子,還有三十萬的現金,都在箱子裡面。
這錢絕對夠你換掉那雙濕掉的鞋子,換一身新的衣服,再買一把傘,剩下的......那個男孩子要是對你不好,你就換個地方生活。
我回來的時候一定會找到你的。
我拿著剩下的錢,要再去找找他,不然我不甘心,我不甘心,我死了也不能瞑目。
其他閒言碎語,就到此為止吧,若......】
若字的封口在信封的底部拉長,葉青釉微微抬了抬已經有些僵硬的腳,隨後順著筆跡而轉面,看向底封最後幾行字跡。
最後幾行字很簡單,筆跡卻很重:
【若楠。
想起來了,你好像不喜歡這個名字,不過,你不可能擺脫這個名字的,因為你身上血液里留著你爸爸一半的血,而他,叫做楠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