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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訓笑道:「這倒是有些做賊心虛了,我本來也沒那麼肯定,現在可以說,羅成業十有九成還活著。」

第43章

三個人在羅成業家仔仔細細探索一番,時間已經到了寅時末,此時正值立秋,天亮的早,預計到卯初就該日出了。十三郎本該回到蓮華寺中點卯,卻因為許久都不曾跟韋訓、寶珠一起行動,磨蹭著流露出不想走的意思。

寶珠也憐惜他回去挨餓,見街邊賣朝食的攤位正在支起爐灶桌椅,叫他吃飽了再去,三人便在街頭坐了下來,點了幾碗餛飩。

攤主不像往日那樣熱情招呼生意,倒先難為情地說了價格,已經比十天前貴了三倍,只因封城物資流動不暢,想弄些米麵菜蔬很是不易,要跑不知多少關係,他家賣完屯的這些麥粉也就不敢繼續做了,餛飩餡也只有醃製的蕪菁一種。比起吳致遠家天天魚肉珍蔬從不重複比,民間的物資早已經開始捉襟見肘。

寶珠聽他說得在理,同意了價格,攤主趕緊生火煮湯,三個人坐在桌邊,享受分別之前最後的共處時光。

天邊的曙光已經微微露出魚白色裙邊,空氣濕潤微涼,露水打濕了石板台階的青苔,眼前的一切景色如同被清水徹洗過一般青翠明晰。

蓮華寺的晨鐘如約響起,不知是不是因為撞鐘的僧人吃不飽,那鐘聲不如以往洪亮深沉,反而縹緲悠揚,雖然身在僧院隔壁,卻像是在極遠的地方傳過來一樣。

幾個人都被清晨這種沖和寧靜的氣氛所感,一時間不再出聲交談,只是沉浸在其中,連鳥雀之聲似乎都暫時歇了。

寶珠心有所感,見道旁一根樹枝垂在桌上,露水滴落凝成一泓,便從袖中伸出食指,以指尖蘸了露水,在桌面上緩緩地寫下一句:「清晨入古寺,初日照高林。」

這是開元年間的進士常建所做的一首山水詩,此人仕宦之途常年不得意,寄情於山水田園,語句洗鍊自然,自有一股清寂幽遠的獨特氣質。

開頭這句簡潔明快,應和當前景物,字也都是最常用的,最適合初學。寶珠便寫出來讓韋訓看,為了讓他看清筆順和結構,故意寫得極慢。

韋訓立刻將目光凝聚在她蔥白似的指尖上,全神貫注看她寫字。

禪院空寥的鐘聲連綿不絕,兩人都不出聲,一個人默默寫,一個人默默看。

寶珠見他願意學,便一路寫了下去,一直寫到「萬籟此都寂,但余鐘磬音」結束,蓮華寺的晨鐘餘音仍裊裊迴蕩耳邊,寫完回首觀之,覺得在這張賣餛飩的路邊攤桌上蘸著露水寫的字,竟然比自己以前使用名貴筆墨寫得還好,自是非常得意。

再看韋訓,他仍是入定一般紋絲不動,屏息凝神盯著她的字跡潛心記憶,直到露水濡濕的痕跡漸漸干透了,他才伸出一指,按著她指尖划過的字跡上認真描寫起來。

寶珠在旁觀看,越看越是心驚。韋訓雖年少,卻是真正從會走路就習武的天才,不僅輕功絕頂,內力也極深厚,手指在木桌上划過,看似不費力氣,木質卻已經凹陷進去,便似碑匠以工具將詩詞鑿刻上去一般留下指痕,更讓她吃驚的是,他一筆順序也沒有寫錯,竟是全部背了下來。

寶珠心裡感慨他為了認字,不論寒暑晴雨趴在縣學房頂上偷學,那是何等的毅力和勤奮,比起普通人要威逼利誘才被迫念書是天差地別。

她不知韋訓是用記憶武學功夫的方法記住筆順,拳腳與筆畫融匯在一起,就能用他所學過的東西理解,其中有共同之處的規律,則可以記作總綱,由此又觸類旁通,舉一反三,領會了許多她沒有教過的字。

寶珠感慨:「這樣教你,可比教李元憶輕鬆多了。」

韋訓寫完最後一個字,回過頭去,她才知道背後有人,回頭看見不遠處站著一個拄著拐杖的瘸子,正在往她這桌上張望。那人形貌特殊,身形高挑枯瘦,一臉苦相,左腿自膝蓋以下皮肉萎縮,她一下就認出來了,前兩天曾見過這人帶著同行工匠去縣衙祈求保朗開城門放行,卻失望而歸。

還好那時候她頭上帶著帷帽面紗,也沒有出聲,想來不會被認出來,寶珠不悅地說:「我教我的學生,你盯著看什麼?」

瘸子說:「世間女子習字,喜歡學衛夫人的簪花小楷,取其婉約清麗,你這小姑娘年紀不大,寫的字倒是骨力遒勁,乾淨利落,有把子力氣。」=quothr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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