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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醒的時候,朝笙就窩在許雲暮的懷裡,要求他念書給她聽,她的精力大不如往昔,連看書都懶得自己看了。

許雲暮沒有立刻問她想看什麼書,而是環住了朝笙,握著她細瘦的手指,將那枚戒指緩緩推入指上。她的手指冰冷,甚至和金屬的溫度接近。許雲暮咽下他的痛苦,只輕輕吻著朝笙柔軟的頭髮,溫聲道:「喜歡嗎?」

朝笙舉起手,戒指滑過指節,輕輕晃悠到了指腹,那雙原本光潔細膩的手如今只剩一層淺薄的皮肉。

和煦的陽光照在戒指上,折射出瑰麗的光,浪漫美好到難以言說。

她問道:「這是爸爸媽媽結婚時的婚戒對吧?」

許雲暮又親了親她:「對。」

朝笙說:「我很喜歡。」

她兀自欣賞了一會兒,又道:「許雲暮,你只問我這一句嗎?」

許雲暮感受著朝笙瘦削的身體上傳來的溫度,輕聲道:「那麼朝朝,你願意嫁給我嗎?」

朝笙將有些發酸的手放下,低頭看著這枚戒指,反倒沒有回答他。

許雲暮幾乎以為她又要昏睡過去,慌張地低頭看去,朝笙惡作劇得逞,仰面嘲笑許雲暮,又無賴似的在許雲暮的喉結上輕輕咬了一下,那兒有一顆赤色的痣,她曾在昏暗的夜中用虎牙碾磨:「我願意啊。」

再咬一口:「我願意。」

許雲暮復又抱住她,讓她省點力氣別作亂。朝笙確實如今虛弱得不行,她鬧了一會兒,也覺得有些累了,於是窩在了許雲暮溫暖的懷中,又百無聊賴地抽出一本詩集:「今天讀詩吧。」

朝笙其實還算喜歡許雲暮,雖然她註定要離開這兒,但滿腔赤誠的愛足夠讓她動容。如果要說最喜歡哪兒,大概是他溫和低沉的聲音,那是對朝笙最大的誘惑。所以她從前逗弄他,讓他用那樣的聲音說出或卑微或羞恥的話——就算命不久矣,朝笙的惡劣絲毫不改。

許雲暮不知道她心裡的想法,翻開了書頁。

微黃的紙張上一頁印著雋秀的宋體字,另一頁印著俄語的原文。

他讀——

「……

我曾經默默無語地、毫無指望地愛過你;

我既忍受著羞怯,又忍受著嫉妒的折磨;

我曾經那樣真誠、那樣溫柔地愛過你

……」

朝笙偏頭,望向這一頁詩篇,輕聲念出了最後一句:「但願上帝保佑你,另一個人也會像我愛你一樣。」

她將書本移開,把戴著戒指的手放在了許雲暮溫熱的掌心,微微閉上了眼睛睡去。

……

春天來臨時,朝笙離開了這個世界。走的時候,鳶尾含苞待放,西子山上的槭樹始綠,一切欣欣向榮,是一年之中最好的時節。許雲暮看著心愛的女孩閉上的雙眼,有點兒無奈的問她:「朝朝,又困了嗎?」

但懷中的人沒有給他回答。她不會再睜開眼,狡黠的笑,說這是一個惡作劇。

許雲暮低頭,一遍又一遍吻她,直到感覺到她的溫度漸漸流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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