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來想去,只有這種可能。
末世前,雖說他和朗樾齊名,被稱為華國醫學界最閃亮的兩顆新星,但實際上論知名度,他是不及朗樾的。很多科學研究會,他都懶得參與,一些競賽邀請他去當評委,他也直接拒絕了。一方面是不喜歡和一群笨蛋說話,最重要的還是不想把時間浪費在無效的活動上。
即便這樣,因為他的幾項研究發現都對現代醫學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含金量極高,他還是被提溜到了和朗樾齊名。他曾經特地去找了朗樾的一些研究報告和刊登在權威醫學雜誌上的論文拜讀,朗樾確實是個醫學人才,但比他還差點。
之後,他就沒再關注他了。既然不是他對手,沒什麼挑戰性,他還關注他幹嘛。
樂梨簡直不敢相信她的耳朵,拿自己做實驗,那不就也變成喪屍了麼?
樂梨扯著陶昱州白大褂的袖子,正色道:「你可別做這種傻事啊!研究歸研究,你哪怕研究到廢寢忘食,我提醒你吃飯就是了,忘我到一年不洗澡都沒關係,我最多離你遠點,別熏著我就行。但陶昱州,你要是敢和那個蠢貨一樣,拿自己身體作實驗體,小心我揍死你。」
陶昱州嗤之以鼻,「原始化喪屍又丑又髒、無意識,我怎麼可能成為那東西?如果我被灌了「活死人藥劑」,讓我聽命於一個比我蠢的人,我會氣絕身亡的,變不成實驗體。」
「我做人做得那麼成功,做什麼喪屍。」朗樾很大機率如他所想的那樣。那他指定是有什麼大病,他都不屑和朗樾這貨齊名了好嘛。
陶樂梨:……你做人到底有多成功啊??到底是什麼讓你自我感覺這麼好的!
陶昱州喝了口湯,這個牛肉湯好像也變好吃了。
最近小丫頭廚藝見長啊,每次送來的飯菜都很可口,和半年前比起來,簡直天壤之別。
樂梨看他那狐疑的眼神就知道他在想什麼,撐著下巴,乖巧狀地問道:「是不是很好吃呀?有沒有覺得我的廚藝有明顯進步?」
不等陶昱州回答,樂梨小姑娘就一股腦說了:「我最近在拜師學藝,譚姐的廚藝——」她豎起大拇指,「頂呱呱的。」其實,她也不想麻煩譚姐,可最近看玉米粥那麼辛苦,天天泡在實驗室,所有人的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想必他的壓力也是有的,先忽略他平時臭屁到傲視眾人的中二眼神吧,所以就想給他餵食些好吃的。
無奈,樂梨小姑娘是口嗨王,動手廢。
樂梨嘗試幾次都不盡如人意,就想到了譚念。而譚念一聽說是給博士補補身子,絕對當仁不讓。
博士只吃樂梨做的飯菜,所以她就從旁指導。小到燜煮多少時間、什麼時候加調味料、加多少調味料,大到包餃子餛飩,自製手擀麵……一應俱全,簡直就是做飯小能手!
後來,樂梨才知道,譚姐有個親妹妹,叫譚思。兩人從小就沒了父母,是孤兒。兩人為了一直在一起,誰都不願意被人領養,就在孤兒院一直待到了十八歲成年。
譚念和譚思讀書非常用功,陸續考上了軍校,之後又被特戰隊選中,前後腳入了特種部隊。
姐妹倆相依為命,為了更好地照顧譚思,譚念學會了做飯,並且千錘百鍊下,才換得如今的廚藝了得。
「結果譚思沒吃兩年,倒是便宜了你了。」樂梨撐著下巴,百無聊賴地看著細嚼慢咽的玉米粥,一邊跟他分享她知道的那些事。
譚念有個親妹妹的事,他是知道的。當初譚念來實驗室找他,說霍澤有問題的時候,把她和她妹妹的約定告訴了他。
譚思是被派去尋找朗樾的,如今朗樾早就被找回首都基地,壞事做得飛起,那譚思呢?既然沒有來尋她,必然是凶多吉少。如果是死了,便什麼希望都沒了。但如果是被喪屍化了,成為了聽命於朗樾的高階喪屍,好歹還有希望在。
哪怕一絲希望,她也會抱著十二萬分的期待。
譚念比誰都更希望他能順利研製出特效藥,這樣,只要譚思沒死,還有機會被治癒。
「實驗室需要一個助手,讓她進來。」陶昱州放下筷子,擦了擦嘴角,站起身道。
「誰?」樂梨有點懵。
「譚念。」陶昱州吐露兩個字。
樂梨反射弧有點長,好一會兒才緩過神,玉米粥都快走出休息室了,她急匆匆衝著他背影叫喚道:「你沒開玩笑吧?」
「我從不開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