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與臨:「……」
真是好隨意的一個組合。
他就說這個世界是一個巨大的草台班子。
也算是個好消息,這些人比他想像中好對付多了。
就在這時,另一位棕發警察走到江與臨對面,找了個舒服的姿勢坐下來,顯然是發現這名人類很難對付,打算與對方打一場持久戰。
「很多主人都會把寵物當成自己的兒子,但把怪物當兒子的我還真是第一次見,」棕發警察悠悠道:「江先生,寵物惹了禍,您想必很著急吧。」
江與臨輕輕笑了笑:「他膽子那么小,能惹出什麼禍……不管怎麼說,他是我養的怪物,我會對他的行為負責。」
珍妮弗從電腦後面抬起頭,看了眼江與臨。
白人警察按了下耳邊的翻譯器,眼中閃過一抹喜色。
他抬抬手,用英文問書記員:「記上了嗎?」
珍妮弗點頭。
白人警察拿出一沓裝訂好的卷宗,連同工作證一道放在江與臨面前:「你好,江組長,我們是國際巡迴調查聯盟調查員,工號AD57494、HO57481,現依據《國際聯盟變異事件調查法》向您詢問幾個問題,希望您如實回答,這是權利義務告知書,請您閱讀一下。」
江與臨掃了一眼:「嗯。」
棕發警察說:「我們接到舉報,有人控訴您非法飼養神級怪物幼崽,剛才……您似乎也承認了這隻怪物是你養的。」
江與臨:「嗯。」
白人警察沒想到江與臨忽然這麼配合,沉默幾秒才說:「根據您的工作性質,國際聯盟無法判斷飼養神級怪物是您的個人行為還是職務行為,在事情調查清楚前,要委屈您在這裡呆一段時間。」
棕發警察在旁補充,分別論述了個人行為與職務行為的區別,意思是如果違規飼養神級怪物是個人行為,那麼江與臨可能會面臨10年以上監禁;但如果是職務行為,那自然是與他無關,只要在筆錄上具結簽字,今天就可以離開,且不會再受到任何傳喚。
這幾乎是在明示江與臨該怎麼說了。
還真是衝著異監委來的呀。
江與臨沒什麼猶豫地回答:「是職務行為。」
正在滔滔不絕論述利弊的棕發警察梗了梗,有些迷茫地望向白人警察。
太早太快得到想要的答案,二人第一反應不是高興,而是茫然。
非常茫然。
不是說這個叫江與臨的華國人非常狡詐嗎?怎麼這麼快就鬆口了。
這也太快了吧。
他們提前準備了許多威逼利誘的話,還沒來得及說。
白人警察定了定神,繼續問:「是誰致使你這麼做的?」
江與臨靠在椅背上:「94號警官,剛才81號警官說是職務行為的話就與我無關,簽字後就可以離開,且不會再受到任何傳喚,怎麼您現在還在問我問題呢?我是不是該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