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和豫被戳中心事,惱羞成怒地瞪她一眼:「就你話多是吧,搞得送顧知洵光碟的不是你一樣,你比我也好不到哪去。」
「我那是對全校前三的敬仰,你懂個屁。」王賀美一把攬住旁邊的人,厚著臉皮在林蕎香噴噴的小肩膀上蹭了幾下,「我是校草校花在一起絕對的支持者,未來我可是要吃她們喜糖的。」
作為事件主人公,林蕎全程旁觀這兩個冤家吵嘴,根本插不進去,她嘴角抽了抽,好不容易才瞅見個機會開口解釋:「不是,我和顧知洵真的是清白——」
話還沒說完,林蕎就止住了聲音,呃,她和顧知洵真的清白嗎?現在的確清白,但她們未來可是會結婚生子的哎,還有什麼比這還要不清白的事情嗎,雖然面前這兩人不知道,但她是知情的,這麼大言不慚的說假話不太好吧?
「啊?蕎蕎你說什麼?」
聽到王賀美的聲音,林蕎回神,她清清嗓子,話音一轉對著宋和豫說:「我說,我生病的事真的和你沒關係,歉你之前給我道過,就不用再繼續重複了,以後再見面咱倆還是普通同學,你不需要一副不好意思的樣子。」
宋和豫喉嚨緊了緊,他其實想跟林蕎說要不你還是討厭我吧,比起被你當成普通同學,被你討厭好像更不錯一點,但這些話他不敢說出來,只能在心裡偷偷的想想。
他黑色的運動鞋旁是個水坑,上午短暫的下過一小陣雨積的,從水坑裡面宋和豫看到了自己的皮夾克外套,三七分髮型,那是他專門剪下雜誌上港星的圖片帶到理髮廳,讓師傅照著剪的,今天來找林蕎之前,他在頭髮上噴了髮膠,穿上了自認為最潮流的衣服,跟只花蝴蝶一樣撲騰過來了,就夢想著林蕎能對他多看一眼。
但顯然現在他失敗了,林蕎甚至連上次見面氣嘟嘟兩眼噴火的樣子都沒有,淡定的就好像跟他不熟似的,他倆的確不熟,如果沒有唱歌那事的話就更不熟,再準確來講,哪個男生對林蕎來說也沒顧知洵熟。
宋和豫嫉妒顧知洵嗎,當然嫉妒,他嫉妒死顧知洵投胎投的好成了林蕎的髮小,還嫉妒顧知洵學習好長得帥家裡有錢,宋和豫對自己的外表身高都很自信,在女生那第一次碰壁就是林蕎,如果對手不是顧知洵的話,他想他還能再多自信一點。
林蕎表完態就想回了,教室里還有一堆練習題等著她去做呢,她和王賀美手挽著手往高三樓層走,宋和豫一聲不吭地跟在後面,和只淋了水的大狗一樣可憐,林蕎於心不忍沒趕他走,跟著就跟著吧,反正他也是要回班,就當順道一起了。
無視後面的宋和豫,林蕎轉頭問王賀美:「帶cd機了嗎,我今天中午想聽歌睡覺,我的不知道放哪去了,昨天找了老半天都沒能找到。」
「我哪捨得買那東西啊大小姐,你當誰家都跟你家一樣有錢沒處花呢,隨身聽我倒是有你要不要,其實聽起來也沒太大差別。」
林蕎搖搖頭,倒不是嫌棄,單純是因為沒帶磁帶,就算借來了隨身聽也聽不了想聽的歌,沒什麼意義,這一刻她真是無比懷念未來的智慧型手機,聽歌照相打電話樣樣俱全,有了那東西哪還有這些煩惱。
然而就在林蕎即將放棄聽歌計劃的時候,她耳邊忽然傳來了帶著驚喜的聲音。
「我帶cd機了!」
宋和豫三步並作兩步追了上來,一臉殷勤地對林蕎道:「你想要我可以借給你,我平常很少用它,你拿著它想用多久用多久,不用著急還我。」
宋和豫撐起笑容,露出了一排很白的牙齒,與小麥色的膚色一比就更白了,努力讓自己顯得真誠又和善,一副只是單純想幫助同學沒別的心思的模樣。
他的長相比起體育生,更像是文科生,要是皮膚再白上一點,那秀氣的就似天天握著筆桿子奮鬥高考的學霸,還是張嘴就能背出三百篇文言文的那種,比顧知洵少許多的凌厲的攻擊力,但兩人性格卻是全然相反的,顧知洵平易遜順,宋和豫落拓不羈,可所謂人不可貌相。
王賀美在旁邊聽得撇撇嘴,暗罵一句可笑,要不是她成天看他跟寶貝一樣捧著那機器聽,連磕著碰著都不捨得,她就真信了他的鬼話,還真是為了追女孩能狠得下心的,不過難得見宋和豫這麼懇切的表情,王賀美大發慈悲的沒揭穿他,還一反常態幫他推波助瀾了下。
「蕎蕎你就借他的用吧,就當宋和豫給你賠罪道歉了,借個東西而已,沒什麼大不了的。」
林蕎本來還有點猶豫,她不想再跟宋和豫扯上關係,以防未來又發生什麼麻煩的事情,但聽了王賀美的話她又動搖了,也是,就借用一下cd機聽歌而已,她午休用完上課前就還給他,或者讓王賀美幫忙轉交也可以,正好也能讓宋和豫心裡平衡一下,別老追在她屁股後面為陳芝麻爛穀子的事道歉。
她轉頭看向宋和豫,在他期待的目光下啟唇:「那就謝……」
「蕎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