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他扯糊,江慕書嗤笑一聲,極有耐心地替他科普:「根據《華夏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法律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如果你想要證據,我就是人證,而你身後的那台攝影機,就是物證。如果你想要繼續辯駁,歡迎,不如先考慮把那段視頻交給陽城大學校方,看看你們是否還能在這所學校繼續就讀。」
她話音剛落,那男生顯然慌了,扭頭一看,果然一台碩大的攝影機就架在他的身後,按照現在相機的收音程度,一定是能夠把他那些話完完全全地收錄起來。
「你......」
周遭的人群開始指指點點。
「什麼情況啊?」
「不知道啊,這人說什麼了嗎?」
「老三,那女人怎麼看著有點眼熟。」
「啥?」
「就那個拍桌子的,我怎麼覺得在哪兒見過......嘶——我這魚的記憶,想不起來了。」
「我去,那是江慕書嗎!剛剛群里有人說見過她我還以為她們看錯了來著!」
「誰啊?
「你什麼腦子!法律系的高材生!江慕書你不知道?」
「......」
人群里似乎是因為認出江慕書的原因再一次沸騰起來。
江慕書沒想著高調把事情鬧大,若是那些人沒被她聽見可能便罷了,可她忍受不了有人就站在她身旁,幾乎就是對著她的耳朵在這裡搬弄簡亦繁的是非。
若是有人說她如何如何,她可以完全不在意,但簡亦繁的,不行。
現場突然變得嘲雜,簡亦繁離得遠,可隱約是能聽清江慕書說的話。雖然看不見她的表情,但她感受得到,江慕書生氣了。
自她認識江慕書以來,就沒見她生過幾次氣,若是有,也絕不會是對著自己。所以她以前湊在她身邊的時候向來都是大膽且坦然。
光耀的安保人員趕過來,詢問發生了什麼事情。
江慕書扭頭,指了指那三個男生:「這幾位公開場合造謠侮辱藝人品格,麻煩把她們從會場裡請出去。」
她一個『請』字刻意加了重音,似有威脅的意味。